梁启超是中国史学近代化的奠基者, 他的史学思想内涵十分丰富, 其主要内容包括:批判传统史学、进化史观、因果律、辩证的英雄史观、倡导史学的科学化、新史学的自省性以及新的史学研究方法等内容。这些是梁启超史学思想的重要内容, 并对中国近代史学的发展有重大的影响。
梁启超 (1873—1929) , 字卓如, 号任公, 又号饮冰室主人, 广东新会人。他一生所撰史学着作颇丰, 如《中国史叙论》《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新史学》《清代学术概论》《中国历史研究法》《研究文化史的几个重要问题》《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以及《梁启超论中国文化史》等, 他的史学思想前后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他为中国史学的近代化立下了不朽的功绩。
一、梁启超从事历史研究的初衷
近代民族危机严重, 变革的呼声日益强烈。在史学领域, 变革传统史学, 建立近代史学也是历史的趋势。梁启超在《新史学》中批判旧史学:“虽读尽全史, 而曾无有足以激厉其爱国之心, 团结其合群之力, 以应今日之时势而立于万国者”, 故“今日欲提倡民族主义, 使我四万万同胞立于此优胜劣败之世界乎, 则本国史学一科, 实为无老无幼无男无女无智无愚无贤无不肖皆所当从事。”[1]91梁氏认为, 人们可以通过了解历史来明了自身民族和国家的发展, 特别是在民族危急存亡之秋, 历史上的英雄事迹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人们的爱国热情和民族自信心、自豪感。故“史界革命不起, 则吾国遂不可救”[1]91, 将史学提到了关乎国家民族命运的高度。当然, 梁启超也注重史学的资鉴功能, 以及史学可以明道等, 但就其主要目的来说还是为救亡图存服务。
“新史学”这一提法最早出现在19世纪末的美国, 之后在1912年, 詹姆斯·哈维·鲁滨逊集结成《新史学》 (The New History) , 成为美国新史学的理论代表作。关于“新史学”的定义及内涵, 学界至今未有统一的说法, 李勇教授在《中国新史学之隐翼》中将其内涵归纳如下:“扩大史学研究领域、借用其学科理论方法、追求自然科学意义的历史认识, 成为‘新史学’的基本倾向。”[2]31902年, 梁启超在《新史学》中提出“史界革命”的主张, 开始了中国新史学的历程。
二、梁启超的史学思想内容
梁任公一生治学勤谨, 从早期的《中国史叙论》《新史学》到晚年的《中国历史研究法》及其补编, 他从未停止过对史学的研究。他打破了传统史学死气沉沉的局面, 迎来了中国史学近代化的新气象。
(一) 对传统史学的批判
所谓“不破不立”, 梁启超的“新史学”是建立在对封建旧史学的批驳和破除上的。戊戌变法失败后, 梁启超开始流亡海外。在这期间他接触了大量的西方学说, 更加深了他对封建旧史学缺陷的认识。在《新史学》中, 他归纳了中国传统史学中的“四弊”“二病”“三恶果”;认为旧史学只以帝王、个人为中心, 完全没有群体意识、国家意识、民族意识, 是不能够承担起救亡的重任的。他站在救国救亡的社会现实的立场来批判旧学, 提倡新学, 为建立“新史学”开辟了道路, 也促进了中国社会的近代化。
(二) 进化史观
进化论学说的传入, 归功于严复的大力倡导。1895年严复先后发表《论世变之亟》《原强》《辟韩》《救亡决论》等一系列的文章, 并着手翻译赫胥黎的《天演论》, 向中国系统介绍了进化论思想。进化论思想的传入, 猛烈地冲击了长期占据人们头脑的复古史观、循环史观和天命史观。
梁启超作为时代的中心人物, 很快就接受了这一思想, 这在他1896年发表的《变法通议》中就有所显露。其到达日本后, 大量地阅读西书, 使其对进化论思想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他在《中国史叙论》中将历史进行时代之区分:从时间上看为“上世”“中世”“今世”的顺序, 空间上为“中国之中国”“亚洲之中国”“世界之中国”的范围, 这些都体现了他的“三世六别”的进化精神和原则。在《新史学》中, 梁启超从三个不同的层次对新史学的性质、内容重新加以界定:一是“历史者, 叙述进化之现象也”, 批判孟子的“一治一乱”说, 认为历史不是简单的循环, 而是螺旋式发展。二是“历史者, 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也”, “历史所当注意者, 惟人群之事, 苟其事不关系人群者, 虽奇言异行, 而必不是以入历史之范围也”, 梁氏反复强调“群”“群体”“人群进化”等名词, 表明历史研究的对象由传统的“君史”扩大到“群体”和“民族”。三是“历史者, 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 而求得其公理公例者也”。这句话是梁启超进化史观的集中体现, 既然人类社会是不断进化的, 那么史家的责任就是写出人类进化的历程, 并分析其中的因果关系。
(三) 因果律
因果关系是一种现象必然引起另一种现象的本质的联系, 承认客观世界中普遍存在着联系是唯物主义原则的一个重要方面, 也是区分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的重要依据。梁启超对于因果律的认识经历了一个承认、怀疑到否定的过程。在1902年发表的《新史学》中, 他提出“公理公例”的说法, 认为历史是有规律可循的;在1922年出版的《中国历史研究法》中说“因果关系, 至复赜而难理, 一果或出数因, 一因或产数果, 或潜伏而易代乃显, 或反动而别证始明, 故史家以为难也”[3]3。由此可见因果律并不能很好地适用于历史研究当中。在1923年的一场演讲中, 即《研究文化史的几个重要问题———对于旧着<中国历史研究法>之修补及修正》, 他彻底否定了因果律, 将自然科学和人类史的研究区别开来, 即自然科学研究自有其规律可循, 但人类历史由于有“自由意志”的存在, 就不能简单地用因果律来研究了, 否则就是“不科学”“不理性”的。
(四) 辩证的英雄史观
对历史人物的认识、评价也是梁启超史观的一个重要方面。到底是“英雄造时势”还是“时势造英雄”, 长期以来史学界并没有一致的看法, 梁启超提出了一个“时势创造英雄, 英雄亦能创造时势”的辩证命题, 并对此进行了专门的论述。
英雄者, 人间世之造物主也。人间世之大事业, 皆英雄心中所蕴藏而发现者……英雄者, 乘时势也, 非能造时势者也。人群之所渐渍积累、磅礴蕴蓄, 既已持满而将发, 于斯时也, 自能孕育英雄, 以承其乏。故英雄虽有利益及于人群, 要不过以其所受人群之利益而还付之耳[4]9-10。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梁启超对“英雄”与“时势”的辩证看法, 而不是简单的“英雄造时势”或“时势造英雄”。
(五) 倡导史学的科学化
19世纪以来, 由于自然科学的迅猛发展, 科学主义在社会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梁启超将史学研究的任务规定为探求“公理公例”, 即探求历史发展的规律。许冠三在《新史学九十年》自序中指出:“从新会梁启超朦胧的‘历史科学’和‘科学的历史’观念起, 新史学发展的主流始终在‘科学化’……鼓励并引导历史研究者采用包括统计法在内的科学方法。”[5]220世纪前半期的史学家特别是新历史考证学派重视考据、崇尚求真, 其“新”之所在就是其近代的科学观念和方法。
(六) 新史学的自省性与发展性
游欧后梁启超的史学思想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转变的主要原因有:梁启超自身政治生涯的失败、游欧受到新康德主义者李凯尔特等人的影响, 更加注重意志的作用;看到“一战”给欧洲带去的创伤以及在美国看到新大陆严重的社会问题;晚年梁启超知识体系已经渐趋完备, 对于中西文明都有较为理性、全面的认识。《中国历史研究法》和《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是梁启超这一时期主要的史学着作,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梁启超的进化论、因果律等思想都有所转变。把“史界革命”的说法改为“史之改造”;肯定了中国史学是人类文化中的一份宝贵遗产, 诸如:史家修养论、史学的明道与经世、撰写史书的史笔与文心、检讨古代疑古思想、发扬史家“成一家之言”的优良传统等。
不过, “梁启超后期的变化, 并不完全绝对地否定了以前的自我, 而是在不断探索的过程中, 因遇到了无数难以解释或难以回答的问题所表现出的彷徨和困惑。”[6]
(七) 新史学的写作方法
《中国历史研究法》的精华在于它的史学方法论。梁启超的历史观虽然是唯心主义的, 但也有很多丰富的经验, 因而在史学研究方法上给后人留下了不少可以借鉴的东西。
1. 多学科交叉治史
近代学术日益发达, 分科日益精细, 一些原本是史学的附庸学科都纷纷独立出来, 如天文、历法、典志、音律等, 所以“史学范围应当重新规定, 以收缩为扩充也。”[3]32各学科都有自己的历史, 故“今后史家一面宜将其旧领土一一划归各科学之专门, 使为自治的发展, 勿侵其权限;一面则以总神经系总政府自居, 凡各活动之相悉摄取而论列之。”[3]34所以, 在各学科当中, 史学处于总领的地位。
2. 扩大史学研究范围
梁启超在治史视野方面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梁启超认为历史研究应该“通古今文野之界观察之, 内自乡邑之法团, 外至五州之全局, 上自穹古之石史, 下至昨今之新闻”[1]96, 都是新史学所当研究的领域。如此, 大大拓宽了史学研究的内容。总之, 梁氏认为历史研究包括整个中华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思想各个方面, 并且要论述其发展过程, 对其形成、发展和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科学的阐述。
三、小结
在中国史学发展的长河中, 由传统史学向现代史学转化是必然的, 然而打破传统史学的窠臼是易事, 建立真正的现代史学却不容易。梁氏是开一代学术风气的史学家, 不仅体现在治史理念上, 也开创了许多研究领域的治学门径。梁任公是当之无愧的中国新史学的奠基者。